能源利用绿色化指标包括能源产出率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、清洁能源使用率 3 个必选指标。
1、能源产出率
指报告期内园区工业增加值与能源消耗总量的比值,该项指标越大,表明能源产出效率越高。
2、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
园区内工业企业的可再生能源使用量与综合能耗总量的比值。
3、清洁能源使用率
清洁能源使用量与园区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之比,能源使用量均按标煤计。
绿色园区评价要求-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基本要求
1、国家和地方绿色、循环和低碳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和标准应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。
2、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,完成国家或地方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,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。
3、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,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,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。
4、园区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。
5、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、工艺和设备,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。
6、园区建立履行绿色发展工作职责的机构、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。
7、鼓励园区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,建立园区能源监测管理平台。
8、鼓励园区建设并运行风能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。
绿色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能源利用绿色化指标、资源利用绿色化指标、基础设施绿色化指标、产业绿色化指标、生态环境绿色化指标、运行管理绿色化指标6个方面。
区级负责材料初审工作,认证过程全部由省绿办及中国绿色食zhi品发展中心负责,认证程序如下:
1. 认证申请
2. 受理及文审
3. 现场检查、产品抽样
4. 环境监测
5. 产品检测
6. 认证审核
7. 认证评审
8. 颁证